1.如因景区景点或经营方调整节目表演时间、演职人员、表演方按时休息恰好错过游客观赏时间,则本公司不能承担相应赔偿。例如:动物表演类节目——大象表演只能是按常规规律安排,如果含版纳野象谷,野象不能按人为要求出没的情况等。
2.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恕不退赔费用。
3.团队游览期间旅游者擅自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旅行社与其旅游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且不对游客离团期间发生的意外承担责任;地接社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组团社承担
4.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不退还。
5.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车程时间延长,请游客谅解并配合。
6.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社质监员处理或组团社(游客报名旅行社),由于游客主动与旅游地区的司机、导游、其他游客、当地市民、百姓等人群发生纠纷和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行程中客人自愿购买商品,游客购物为个人行为,如果客人有购买收藏的,请记住索要购物小票,相关证书,并妥善保管,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商家联系,商家与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
8.“客人出发前需付清全款,并严格按照行程走完,中途离团者各组团社须向我社补齐旅客实际产生费用。若确认后取消产生机票损失须有各组团社向我社付清”
9.如遇火车晚点、飞机晚点赶不上行程,旅行社产生的相关损失客人需将损失支付给旅行社,后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若客人不能将旅行社损失补与旅行社,旅行社有权取消行程,扣除损失后将多余团费返还客人,若客人团费不足以弥补旅行社相关损失,旅客需按实际损失补齐费用。
10.由于客人报名时报与旅行社的名字或身份证号码有误导致相关损失的费用由客人本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11.云南景点门票实行提前实名制卡,所有证件无优惠可退,由于客人自身导致错误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12.儿童费用仅包含正餐半餐、当地大巴车位、往返机票,不包含门票、床位、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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